16、再见,永远爱着的你……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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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大停车场内。
    坐在方向盘后面,姚宜君按下了车窗。
    “愣在那里干吗?”她向小跑车的副驾驶位置摆了摆头,“上车吧,我送你回公寓!”
    季昱成摇摇头。
    “不了,谢谢。今晚我想自己走回去。”
    君姐默默的打量了他片刻。在他漂亮的脸上,只有一如既往的玩世不恭和懒洋洋的微笑,丝毫没有泄露任何别的情绪。
    她耸耸肩。
    “好吧!你自己小心一点。”她摇上车窗,却又停下来,“顺便说一句,你的那个康宛泠虽然土里土气,又有点自以为是,不过,她似乎还算有些灵气。”她点火发动车子,掉头看向前方的路面,“若是她能通过考核,我或许会给她一份条件不错的合约。”
    在一阵轰鸣声中,那辆价值不菲的红色跑车飞快的驶离空空荡荡的停车场,右拐之后,开出校门。
    直到那两点红色的尾灯在薄雾弥漫的夜色中消失,他这才慢慢迈开脚步,转身向校园的方向走去。
    或许是因为寒冷和湿气的缘故吧,此刻的校园黑暗幽静。柏油路面黝黑潮湿,树叶上的露水在昏黄的路灯下闪烁,偶尔还有一两声不知名的鸟叫在远处的灌木丛中响起,带来空旷的寂寞感觉。
    快到熄灯时间了。
    教学楼和图书馆里已经几乎没有灯光了。那些好学不倦或是为即将到来的期终考试做准备的学生们,此刻想必都已经跑到通宵亮灯的阶梯教室里去占座位了。
    虽然从来都不屑于和那些只知道用功啃书的死脑筋为伍,可是,说句实话,有段时间,他还是蛮向往那种一起复习功课、一起背历史书、一起唧唧喳喳地上学放学的生活的。那种关系才叫“同学”,不是吗?
    当然,他也有同学。事实上,他的同学太多了——每年换一所学校所导致的结果是,跟他同班的,最起码得有几百个人吧。那些家伙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他早就全都忘光了。混合、重叠在记忆里的,只有一个个他替他们起的绰号:“肥猪”、“屎壳郎”、“软趴趴的油条”、“烤焦的面包”、“怪物史莱克”
    不过,虽然他能记住的不多,相信他那些老同学却对他一定印象深刻。因为他们给他起了个外号——魔王。
    魔王季昱成。
    每转到一所新学校,魔王都会把他那双漆黑的,就像在墨水里浸过一样的魔爪伸向无辜而又没有防备的人们——他在小巷里修理没有交保护费的学弟;在同桌的便当盒里下泻药;往女生的抽屉里扔蟑螂;在老师的椅子上凃百得胶;用钉子把校长的汽车轮胎戳破;到每年的2月14日,他还会别出心裁地把所有女孩写来的情书原封不动地贴在一起,再加上一些诸如“死肥婆也有春天”之类的评论,做成大块展板,放在清晨人来人往的学校门口不过可惜的是,迄今为止,他还没有过一次被学校开除的经历——因为还没等到前一任校长勒令他退学,他就已经转学去了另一座新的城市或国家里的另一所学校。
    早在幼稚园的时候,虽然连字都还不认识几个,他却已经懂了“与其流芳千古,不如遗臭万年”的道理。敌人总比朋友来得长久,恨一个人也比爱一个人更叫人牵肠挂肚——所以,相比“天使”,他更愿意做一个“魔王”,因为这是能够让身边那些走马灯一样轮换的人们记住他的唯一方式。
    当然,戳破轮胎等恶作剧都是小孩子的幼稚把戏。十七岁以后,他找到了更好玩的招数。
    你玩过心碎游戏没有?
    把一颗心俘虏过来,然后掼到地上,看着它啪的一声碎了一地。这种感觉就像《红楼梦》里那个叫晴雯的女生把扇子撕成碎片那样,还蛮痛快的呢!所以,在最近一段时期里,他做得比较多的事情是和女孩交往、分手,然后再交往,再分手。心血来潮的时候,他还会把一些女生从她们男朋友的怀里抢过来,这样的话,一下子就能破碎两颗心。DOUBLE的痛快,DOUBLE的罪恶,当然,也能够DOUBLE得叫人难以忘怀。
    本来
    本来他想把这一套也用在他那个亲爱的“姐姐”身上,可是
    季昱成停下脚步,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竟然再度回到了女生宿舍那幢高楼前。
    抬起头,他看向五楼那排透出灯光的窗子。有一扇玻璃窗没有关紧,带着雾气的晚风轻轻浮动起窗前的白色轻纱。
    万籁俱寂的夜里,若即若离地流淌着大提琴低沉的琴声。
    这是一首有些耳熟的曲子。虽然叫不出名字,然而就在刚才,在君姐和康宛泠谈话的时候,他听到宿舍楼有人在放这首歌的CD。
    他并不认为这是一首很好听的歌。可是此刻,当这段旋律经过大提琴的演绎,在这雾气缠绕的夜里,竟然多了一抹悲伤和寂寞。
    你寂寞吗?
    站在远离路灯的树荫下,他默默的凝望着那条在风中微微颤动的窗纱。
    为了那个家伙,你很悲伤吗,姐姐?
    潮湿的水雾沾湿了身上昂贵的皮夹克,可是他毫不在意。薄而漂亮的唇边,一抹冷冷的笑意慢慢浮现。
    请暂时忍耐一下你的感伤和寂寥吧。因为我会给你带来一千倍的伤心的
    就仿佛他的声音传到她的耳边一样,琴声在“咚”的一声以后,突然戛然而止。
    有些自嘲地扬了扬眉毛,掉转脚跟,他开始沿着来时的路,慢慢向回走去。
    不远处的路灯下,一个穿着深灰色连帽运动服的修长人影匆匆走过。
    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这一眼却让他猛地停住了脚步。
    那个提着超大的像画框一样玩意儿的男孩,难道是
    费烈?
    “麻烦请帮我叫一下康宛泠。”
    负责管理女生宿舍的大妈把注意力从电视上移开,颇不乐意地看着值班室外那个打断她看节目的家伙。
    “马上就要熄灯了。学校的规矩是,女生不能再熄灯后进出宿舍楼。不过”
    当大妈的视线从他邋遢的破牛仔裤一路转移到了费烈的脸上时,眼神开始变得如同春风拂过般亲切和蔼起来,“看在你这小子长的还算帅的份儿上再加上离熄灯还有两分钟,我就帮你叫一下吧。”
    虽然没有听清大妈在唠叨些什么,费烈还是礼貌地报以一笑。
    “康宛泠!有人找!”
    大妈按下了对讲键。
    “来了。”
    一个清脆而又熟悉的声音透过话筒传了出来。
    不知为什么,心跳在这一刻开始慢慢加速。
    来了。
    此刻,她也许披上了外出的大衣,拿上门卡,一路穿过长长的走廊,等电梯,然后很快,她就要来了,再度出现在他的面前。
    还记得和她的第一次相遇。那是在学校的图书馆里,抽出一本厚厚的辞典的同时,惊鸿一瞥般出现在书的缝隙中的,是一双惊讶而又清澈的眼眸。
    他从不知道这双眼睛对他的影响会如此之大。即使在欧洲,即使面对的是完全不同种族不同国籍的模特儿,出现在他画布上的女孩的眼神始终都是属于康宛泠的。
    走廊那头的电梯大厅中,传来电梯丁的一声落地的声音。
    他向后退了一步。
    马上她就要来到他的面前了
    在越来越急促的心跳声中,他开始后退,一直退到了门口的台阶边。
    或许,他根本就不该来,不该来扰乱她的生活,打破她的平静他还不应该,也已经没有资格做这种事了——就让那双清澈如泉水般的眼眸出现在他的每一幅画里,虽然不是曾经梦想过的“HAPPYENDING”,可是这样的结局也已经很美了,不是吗?
    迅速而又小心翼翼地把手中的画框靠在门边的墙上,他转过身,让自己再度投入茫茫的夜色中。
    昏黄的路灯在他身后拉开长长短短的阴影。湿漉漉的地面闪着微光,不时,有枯黄的叶子从枝头飘下,悄无声息地落在了小径旁的草地上。
    身后的某处,渐渐有脚步声和轻微的喘气声传来。
    可能是某个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长袍的家伙吧。
    拉起运动衣的帽兜挡住薄雾的湿气,他头也不回地继续走着。
    脚步声在身后不远的地方停住了。
    “费烈”
    有个声音在他身后说道——清脆而又熟悉的声音。
    他的脚步虽然没有停,身子却开始变得僵硬。
    身后的那个人长长地吸了一口气。
    “费烈!”她的声音虽然有些颤抖,却坚定了起来,如同空旷的音乐教室里有人用指尖弹下了钢琴的第一个音符,“你给我站住!”
    他终于缓缓停住了脚步,却依然背对着她。
    那是一个熟悉的背影。
    当他还是她同桌的时候,她曾无数次在他背后偷偷打量他。可惜的是,她没有他那种天才般的绘画才能,所以,没办法把她所看到的景象记录在画纸上。可是不知不觉中,他的皱眉、他的微笑、他握着画笔的修长手指、他专注作画的神情,还有他走路时习惯性地低着头,把双手插在裤袋里的背影,都已经牢牢地刻在了她的心底,就如同一块块金属版画那样,深刻而又永不磨损。
    不回头也好就像这样,只是把背对着她也好。
    康宛泠听着自己的心跳声在耳边轰鸣。
    虽然冲动地追了出来,虽然在看到《海边的少女》时,想要再见他一面的愿望是那样强烈,虽然曾在心中大声的乞求他不要离开可是,当他的背影清晰地出现在茫茫雾海中的那一瞬间,她还是胆怯了。
    该说些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高中同桌、一起合作过几个月的拍档的时候别人都是怎么开口、怎么寒暄的?
    标准格式应该是:“嗨,好久不见,你好吗?”“巴黎怎么样?这次打算在国内待多久?”或是“还没庆祝你订婚呢,你女朋友好漂亮哦!”
    按照标准模式来总不会有错的。她深吸一口气。
    “你为什么要来呢?”静夜中,她听见自己轻声问道,“既然来了,又为什么要离开?”
    他没有转身,也没有说话。
    “你为什么要把那幅画——把《海边的少女》送给我呢?”
    他静静的站着,没有回答。
    她的声音渐渐响了起来。
    “这件礼物是用来做最后的告别的吗?把她送给我,是不是就意味着,从此以后,我们之间什么也不是,不是朋友、不是同桌,甚至连同学也不再是了?”
    他依然沉默——一贯的费烈风格,能不说话,就尽量节约口水和力气。
    她颤抖地咬住了嘴唇。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她点点头,“我也有东西要送给你。这是一件早该送出的礼物,早在我们还是同桌的时候,早在三年前你出国的时候,我就应该送给你的”她对着他的背影倔犟地抬起了下巴,“不用担心,我并没有为这份礼物破费或者精心准备很长时间它只有一句话,而这句话也只有几个字”
    薄雾模糊了周围的建筑和树丛。
    这一刻,全世界都仿佛被隔绝在雾气之外。只剩下站在昏黄路灯下他和她,以及他们身后那两道长长的身影。
    她终于说了,清脆柔和的声音在夜色中回荡。
    “我喜欢你。”
    终于
    那个傻瓜还是说出来了。
    站在树丛边的阴影中,季昱成想笑,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嘴角却弯不出一个漂亮的弧度。
    我喜欢你。
    那个笨蛋,那个吃错药、脑子里进水的家伙,还是把这句话说出来了。在那么多年后,在对方有了女朋友、才刚隆重宣布过订婚的时候说这种话这个笨到不可救药的家伙就连时机都不懂得挑,更别说选择正确的对象了。
    有时候,他真想用一把螺丝起子把她的脑袋撬开来,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也许就像他一样,她说不定也长了颗脑瘤,因为脑神经受到压迫的缘故,所以不能进行正常的思维运行了
    后脑猛然抽痛了一下,接着,熟悉的疼痛汹涌袭来。
    还真是想到什么就来什么呢!他苦笑着按住头上那个要命的部位,闭上眼,试图默默承受另一波剧烈的刺痛感。可是,拜托就算老毛病要发作,也千万别是现在——不要在这么冷的夜里,不要在这么潮湿的雾气里,更不要在听到那家伙的告白以后
    她的表白如同一粒落入深潭的石子一样,迅速沉向深不可测的湖底。而那平静无波的湖面,甚至连一朵水花都懒得溅起。
    他还是背对着她,还是寂静无声,若不是他的肩膀微微晃动了一下,她甚至会以为费烈根本就没有听到她刚才说的话。
    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康宛泠不管不顾地把那一个小小的晃动理解为她终于让他触动,哪怕只是小小的一下。
    “早在你成为我‘拍档’的时候,早在你在考卷上画维纳斯的时候,不,也许甚至更早,在我们第一次在图书馆里见面的时候”在雷鸣般的心跳声中,她继续说道,“我就已经喜欢上了你。你这个可恶的、只知道画画的家伙,我每天都在抱怨为什么我会这么倒霉摊上像你这样的同桌,每天看到你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都会气不打一处来,甚至还在背后说你坏话,说莹莹一定是瞎了眼才会觉得你帅可是即使这样,我还是阻止不了自己对你的感觉”她深吸一口气,抬起头试着不让眼泪流出眼眶,“你知道当班里传说你要去法国的时候,我的心情是怎样的吗?那天,我真的很高兴。我对自己说,我终于可以摆脱少女式的愚蠢的迷恋了,我终于可以不必看那个像木头人一样的同桌的臭脸了,我也终于可以把心收回来,用在追寻自己的梦想上了可是,我错了。”
    一阵风从路的那头吹来,吹乱了她的头发,也吹散了弥漫在他们中间的雾气。
    他挺拔地站在她的前方,头微微低着,双手插在牛仔裤的裤袋里。她可以看见灯光在她的黑发上闪耀。
    “我错了。”她轻声重复着,“在看到你那副《海边的少女》的时候,我就知道,我错得离谱。我根本摆脱不了你,也根本忘不了你。我怎么可能忘了你的微笑、你的画给我的郁金香、你最喜欢的70度的蓝……还有,我怎么可能忘了我们在崇明岛时你对我说‘那种安静是来自内心’时的样子……”
    不听话的眼泪终于滑落了下来。
    她小心翼翼地吸着气,不想让他听到她哽咽的声音。
    可是,他偏偏选择在这一刻转过身子,踏上两步,静静地站在她的面前。
    康宛泠连忙低下头,手忙脚乱地用大衣的袖子擦掉脸上不争气的泪水。
    他轻轻抬起她的下巴,修长的手指温柔的擦去了沾在她睫毛上的眼泪。
    “请你忘了我。”他的声音在她的耳畔低沉地响起,“就像我能够轻易地忘了你一样,你也能够轻易地把我忘了。”
    轻易地……
    她凝望着他。灯光下,他如同子夜般漆黑的眼眸深不见底。
    “我一直都想向你道谢。时你给了我灵感,所以,《海边的少女》才能得到三年前的那个青年画家大奖。”
    灵感……
    “今天,我把这幅画带来,就是想向你表达谢意。但是,如果你因为它而误会我对你有什么别的感情的话……”他继续说道,平静残忍的声音划破夜的寂静,“我只能说,对不起。”
    对不去
    她退后一步,再一步。
    直到他的手碰不到她。
    风停了下来。薄雾再度回到他们的中间。
    就像《SMOKEGETSINYOUREYES》里唱的那样,康宛泠模糊地想着,有时候,雾气是会迷蒙住一个人的双眼的。
    她永远都不会后悔对他说出了“喜欢你”这三个字。
    有些话若是不说出来,那种感觉就像童话故事里的蓝胡子警告小女孩,千万别去打开的那扇门一样——如果没有打开门锁,或许,终其一生,她都会反复地问自己在那扇门的背后到底藏了些什么?时阿拉丁的秘密宝藏,还是喷火龙的阴暗巢穴?
    尴尬也好,难堪也好,伤心也罢……至少现在,她终于得到了答案。
    ——唯一后悔的,是没有早一些把这些话告诉他。
    如果在三年前,在他去法国之前,她能明白自己的心意,能鼓足勇气对他表白的话……那么,她就不会浪费那么多年的时间用在回忆,用在等他回来,用在白痴一样地对他朝思暮想上了。她也就可以早些清醒,早些死心,可以早一些从牛角尖里拔出来,像他那样潇洒地“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去过属于自己的人生。
    可是……
    她再度冲了过去,从背后抱住了他。
    然后……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之后,他看见那个小子转过身来,缓缓抬起双手,终于,他的手落在了她的背上。
    那个混蛋!
    季昱成握紧了双拳——他有什么资格做这种事情?!即使是分手,他也不应该这样子去占人家的便宜……还有姓康的那个死丫头!她还有没有一点点自尊?有没有一滴滴的廉耻之心?!人家都已经这样冰冷冷地拒绝了她,她却还要……
    一阵如同被电锯锯开般的痛楚猛然从后脑传来。这阵发作来得迅猛又剧烈,痛得他机会连气都喘不过来。
    他紧紧咬住自己的下唇,直到嘴唇破裂出血,才勉强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抬起头,在一阵比一阵更强烈的眩晕中,他凝望向那条路灯笼罩下的校园小径。
    巨痛再次来袭。
    这一次,他终于没有坚持住,无声地倒在了冰冷潮湿的草地上。
    丧失所有意识的前一秒,印人脸帘的……是两个在雾气和夜色中紧紧拥抱的模糊身影。
    荧光灯啪的一声打开,照亮了一张脑部的X光照片。
    “寒假让你去美国的这个决定还真是做对了。”姚宜君打量着那张脑部有明显缝隙阴影的照片,“这样,你就能顺道去一趟纽约,让你的主治医师再给你看一下。”
    “拜托!”天底下,大概只有季昱成才能够做到即使躺在病床上,也依然是一副万人迷的样子。此刻,他正用万人迷的双眼恶狠狠地盯着君姐手中的X光片,说:“请你不要把那个东西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也不知道这副骨头的主人死了有多久了,你就不能让人家入土为安吗?”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位大名鼎鼎的金牌经纪人有了收集别人脑部X光片的恶心癖好。光是自己收集也就罢了,偏偏她还变态到喜欢把收藏的宝贝拿出来跟人家分享,就好像每个人都跟她一样喜欢欣赏人家脑袋上长的瘤,或是裂缝和别的什么倒霉玩意儿一样。
    君姐扔下了照片,转过身,双手交叉抱在胸前,眯起眼打量着病床上的季昱成。
    他太清楚她那种眼神了——这是审问的前兆。
    “算了,当我没说,你继续看你那些艺术写真吧,我不打扰你了。”转过头,他看向阳光照耀下的窗台,试图引开她的注意力,“对了,窗台上那盆雏菊时谁送的?中午我睡着之前那儿还什么都没有呢。”
    她不为所动地渡到了病床前,居高临下地俯视她。
    “真没想到呢!我们的嘎纳影帝竟然会被人发现昏倒在女生宿舍楼下的某个阴暗角落。”果不其然,审问开始了,“我可以问一下,是哪个女生有那么大的魅力,能够让你痴痴地望着她的窗台一直望到昏倒呢?
    “光凭窗台就能让我昏倒了吗?”他嬉皮笑脸地说,“你也太小看我了吧。”
    “没想到,你竟然也会又偷窥癖。”她嘲弄地撇了撇嘴,“你偷窥的对象该不是那个乡下妹康宛泠吧?”
    影帝收起招牌笑容,摆出他曾经演过的警官才有的严肃面容。
    “首先,我没有在偷窥被人——我还不至于变态到那种程度。我只是在……散步而已。”
    “没错,有雾的零下5度的深夜,绝对时散步的好时间。”
    他不去理睬姚宜君的冷嘲热讽。
    “其次,那丫头也不是乡下妹,她只是……”
    就在这一瞬间,康宛泠的声音回响在了他的耳边。
    我喜欢你
    她说。
    接着,是那两个在薄雾中拥抱在一起的身影……
    “她只是傻而已。”他喃喃说道,“又傻、又白痴、又没大脑……”
    君姐高高地挑起了一边的眉毛。
    “我不知道你这么讨厌她,”她说道,“我还一位你蛮欣赏她的呢,早知道这样,我应该收回那个让她和你一起去UCLA的承诺的。”
    季昱成懒懒地伸了个懒腰。
    “反正从你提议到下在,已经过去三天了,”他淡淡说道,“那个笨蛋好像也并没有答应你什么。既然这样,我们何不……”
    “她来过了。”她打断了他。
    “什么?”
    君姐再度回到荧光灯前,继续研究她的X光片。“你中午睡觉的时候,康宛泠来过了。”她朝着窗台上的雏菊点点头,“那盆土得掉渣的花就是她送的。”
    转过头,季昱成看向窗台上那盆明黄色的迎着阳光争先恐后灿烂绽放的鲜花。他慢慢地坐直了身子。
    “她知道我住院了?”他问,“你跟她说了些什么?”
    “我告诉她,你有先天性的眩晕症,就这么过。不过,”姚宜君举起了另一张纸片
    子——这一回,时个头骨碎裂的倒霉蛋,“她倒是有两个消息想要告诉你。一个好一个坏,先听哪个?”
    简直就像某部烂片里的差劲对白,他冷冷地想着。
    “坏的。”
    “坏消息是,她不会再任由你欺负她了。”君姐好奇地看他一眼,“看她那副样子,好像她以前在你这里吃过不少苦头。不过,她说她不会再那么好欺负了。她的原话是:‘如果那加厚还想和我玩游戏的话,我一定会奉陪到底的……’”
    她打了个哈欠。
    “好消息呢?”
    姚宜君邹起了双眉。“既然你这么讨厌康宛泠,这个好消息现在看上去似乎也不怎么好了。不过,既然我都已经把话放出去了,现在再违背承诺的话,好像会对公司信誉造成不良影响哦……”
    他不耐烦地打断了她:“你不想说就算了。”
    君姐放下X光片,叹了一口气。
    “好消息是……那个乡下妹——康宛泠,同意签约我们公司。并且,她决定在二月初和你一起去美国。”
    因为身边的某位仁兄是超级明星兼戛纳影帝的缘故,所以,第一次登上国际航班的她,竟然也沾光地坐进了头等舱。
    直到现在,康宛泠的心脏都还在兴奋地颤抖中——
    头等舱欸!
    一踏上头等舱厚厚的紫灰色地毯,她就连忙转身拎起沉重的行李箱,唯恐脏兮兮的轮子会在漂亮的地毯上磨出痕迹。
    “笨蛋。”耳边传来一生冷冷的嘲笑,“你不知道世界上有种服务叫托运吗?”一路趾高气昂率先走进机舱的季昱成转过身来,超大的墨镜后,是一脸的不耐烦,“
    早就叫你把这个破箱子托运掉,你偏不听。知不知道你这样会在飞机上造成多大的交通堵塞?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死(又鸟)!
    康宛泠恨恨地白了季昱成一眼。
    自从她答应签约君姐的经纪公司后,不知为什么,她和季昱成之间的关系便开始日趋紧张了起来。也许是那小子觉得自己有恩于她吧,每次见到她,不是嘲笑就是挖苦,有时甚至还会搂着许静莲一起跑到她的面前来示威——切!真是幼稚的家伙!
    不过,不行中的万幸是,他再也没有叫过她“姐姐”。虽然取代那个称呼的名词也好听不到哪里去——通常不是“白痴”就是“笨蛋”——但不管怎么样,也总比那个恶心吧唧的“姐姐”要好上一百倍。
    “我全部家当都在箱子里了。”她嘟嚷着为自己辩白,同时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地试着把箱子举起来,“这里面又我存了十几年的零用钱、老爸老妈奖励我考上大学时送的笔记本电脑,还有日记,还有平时写的稿子……我才不会让混乱的机场管理把这些都弄丢呢!”
    季昱成无语问苍天地翻了翻白眼,在发出几个类似于“乡下妹”的音节之后,野蛮地从她手中抢过箱子,一把塞进行李箱,然后毫不客气地率先在靠窗的那个坐位上坐了下来。
    她也想看看窗外的风景!
    云端外有离天堂最近的天空和最纯净的70度的蓝。况且,这次还要经过大名鼎鼎的换日线呢!据说飞过换日线,就会自动回到昨天,她真想知道,在时间倒流的一瞬到底会有怎样的奇妙精致?
    康宛泠动了动嘴唇,最后还是默默地坐在了走廊这边的坐位上——算啦!要不是这只死(又鸟),她就连头等舱长什么样都看不到。又的坐就已经很不错了啦!不过……
    转过头,她偷偷地看向季昱成藏在墨镜后的那张完美却又冷漠的侧脸——她要和这个成天摆着臭脸的家伙一起在洛杉矶待上两个多月!老天!飞机都还没有起飞,她却已经觉得日子好难挨了,接下来的几十天要怎么过啊!
    向后靠在舒服的椅背上,她从随身的包包里掏出《EASYTALK》,正打算再临时抱佛脚地狠K一下语言的时候,清脆的手机铃声猛然响起。
    “你想害死一飞机的人吗?”即使没有转头,她也能感受得到身边那道就像来自北极冰山一样的视线,“白痴都知道手机会干扰飞机讯号。”
    如果在她手上的是砖头而不是手机的话,她或许真的会给那个自以为是的家伙狠狠地来上那么一下!
    康宛泠按下了通话键。“莹莹,又怎么啦?”她说道,故意转身背对着季昱成,“
    飞机就快起飞了,我不能跟你说太长时间。”
    “阿泠……”方莹莹带着哭腔的声音在电话中响起,“讨厌啦!我就知道,不应该来机场送你的。每次碰到这种时候,我都会哭得一塌糊涂……”
    “好啦!我只去两个月而已,而且,我们刚才不是已经抱头痛哭过了吗?”
    一个小时前,方莹莹在机场大厅表演的那一幕送别场景可谓蔚然壮观,几乎半个机场的人都听到了她嘹亮的嚎啕声。季昱成此刻的心情不佳也可能和那一幕有些关系。因为他几乎在男厕所里躲了半个多小时,就怕别人把他和那两个疯子扯上关系。
    “我知道,可是,一想起你一个人在洛杉矶,又不懂得照顾自己,我就好想哭……”莹莹在电话中擤了大大的一个鼻涕,“头等舱怎么样?很酷吧?还有小成成,他现在是不是坐在你旁边啊?他平安无事吧?没有被坏女人勾引吧……”
    康宛泠叹了一口气,说:“莹莹,我看到有个空姐向这边走过来,要是没别的事,我要挂电话了……”
    “别挂!”莹莹连忙喊了起来,“我想起我要说什么了!你猜我刚才在机场看见谁了?”
    “谁?”康宛泠心不在焉地问道。这回可不是乱盖的,那个漂亮的空姐这次时真的朝她走过来了。
    “费列罗!”方莹莹的声音几乎能穿透听筒,“我看见他站在登机口那儿,样子像在找什么人。”
    康宛泠心虚地坐低一点,试图不让空姐注意到自己的手机。“费烈……”她漫不经心地重复道,接着,她悚然而惊,“你是说费烈也在机场?!”
    “对啊!那家伙的样子我不会认错的!虽然不及我们家的小成成,不过不得不承认他也还是很帅啊……咝……”
    她连忙打断了莹莹的废话。
    “你说他在登机口?”
    “嗯!可能他要回法国了吧。不过不太像欸,因为他什么行李都没带。而且,他的样子看上去也蛮忧郁的……你说,他会不会……”
    “会不会什么?”
    “他会不会是来找你的?”莹莹说道,“因为我曾经跟罗纹说起过你要去美国的事!你知道罗纹那个八卦男,他又自认时费烈的死党,所以这个大嘴巴一定会报告给费烈听的啦……阿泠,你有在听吗?”
    “我……”康宛泠张开嘴,却发现自己几乎发不出声音。
    “小姐。”漂亮空姐终于来到她的坐位前,指了指她手上的电话,“飞机马上要起飞了,请关上你的手机好吗?”
    “阿泠……阿泠!”
    电话那头,莹莹还在试图说些什么。
    莹莹的声音,空姐的指示,还有身边季大影帝不耐烦的叹气,此刻,就像凭空落下了一道屏障一样,都被远远地隔离了开来。
    木然地按下关机键,合上手机,康宛泠转过头,看向小小的玻璃窗外开始缓慢移动的地平线。
    他站在登机口那儿,样子像在找什么人。
    什么行李都没带。而且,他的样子看上去也蛮忧郁的……
    费烈。
    他也来到机场了。
    他来找什么人?他为什么会忧郁?难道……难道他……
    她的心开始跳得越来越剧烈。
    他……是来找她的吗?费烈……他是专程赶来向她道别的吗?
    她猛地坐直了身子,拉开安全带,整个人正要弹起来的时候,一条手臂挡在了她的面前,拦住了她的去路。
    “你是白痴吗?!”季昱成愤怒地低吼——她从来没见过他这么愤怒,也从没见过他的脸色白成这样,“你的脑子里都是水泥吗?飞机都已经起飞了,你要到哪里去?!”
    她茫然地看了他片刻,接着,视线落在窗外越来越遥远的地面上。
    真的呢。
    飞机已经起飞,每过一秒钟,她就离地面、离家乡、离自己的亲人和朋友都更远了
    许多……
    虽然早就做好决定,要为了自己的梦想去远行,可当这一刻真的到来的时候,她又为什么会觉得……痛彻心扉呢?!
    颓然倒在坐位上,再度系上安全带。
    不许哭。
    她一千遍地警告自己。
    就算心再痛,再难过,也不能在死(又鸟)的面前哭。
    而且……
    而且,费烈那家伙出现在机场也说明不了什么。他也许是要回法国了,也许是送别的亲朋好友……甚至是陪他的未婚妻一起出去玩都又可能啊!凭什么他就是赶来见你的呢,笨蛋?!该说的话,不是早在那个有雾的晚上就已经说清楚了吗?人家根本就对你没意思,所以,别再痴心妄想了吧!自作多情的家伙!!
    深吸一口气,康宛泠戴上空姐送来的耳机,试着转移开自己的注意力。
    听而不闻地换了几个频道之后,她停了下来。
    耳中传来的是一曲有些熟悉的歌曲,缓慢而忧伤。她应该再换频道,因为或许欢快一些的旋律能改变一下她的心情。
    可是……
    可是,她就是没有办法按下频道键,就像她再也没有办法忍住泪水一样。
    在钢琴的伴奏下,耳机中,女孩用寂寞低沉的声音唱着:
    离开了跑道
    飞机在夜色中飞过
    城市的夜景就像被染料渲染了一样
    无论在哪里
    我知道都会有人向我挥手
    还会向我打招呼
    我去过的地方
    我也很疲惫,虽然离别了那里
    但是毫不后悔地笑着离开吧
    其实有过哭泣,有过许多的哭泣
    难为情地说出来
    在夜色中飞过吧
    泪水如同一辈子都止不住那样地流着,一滴滴掉落在牛仔裤上,把那片浅蓝染成了
    深蓝。
    飞机继续前行,发出阵阵轰鸣。
    飞过换日线,费烈,你真的,只能生活在我的昨天了吗?
    她试着不发出声音,试着不抽搐、不哽咽。试着只是不太丢人地默默流泪。
    尽管这样,还是有一条洁白的手帕默默地从右手边递了过来。
    耳机中,那个寂寞的女孩一遍又一遍地唱着:
    再见,回忆,再见,试着用嘴唇回味你
    “我爱你”只有一句
    再见,回忆,再见,流下的许多眼泪
    永远爱着你
    再见
    与此同时,国际机场的落地玻璃窗前,一个挺拔修长的男孩正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大大小小的飞机在忙碌的停机坪上起起落落。
    远处。一碧如洗的冬日晴空中,一架波音客机远远地掠过,只在身后留下片片白云。
    第一部完